JB_T 126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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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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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7.140.85,J 32 JB,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理1266- 2002,代 替JB/I'12 66-1993,25MW-200MW汽轮机轮盘及叶轮锻件,技 术 条 件,Specification for disk and wheel forgings for 25MW to 200MW steam,tu rb in e s,2002-12-27发布2003-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JB/I' 1266-2002,目次,门一气乙岛、气j 气、,、凡、,、‘斗J斗J仔J仔‘络J件气气︸、饰﹄ 饰﹄ 、一,8i1舀. ..二,I 范围.一,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订货要求.. ‘.‘.. ..,4 技术要求..,4.1 制造工艺.. .,4.2 化学成分‘一,..二,4.3 力学性能.一,4.4 硬度均匀性.‘.‘.. .,4.5 残余应力二t..t..,.- .,4.6 晶粒度.t..t..二‘.‘..,4.7 无损检验一,5 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分析t..‘..-.-,52 力学性能检验..‘.‘..,5.3 硬度均匀性检验,5.4残余应力检验.,5.5 晶粒度检验..t.‘.‘..‘.,5.6 无损检验,5.7 复试t.t..,5.8 重新热处理.‘.‘. ..,6 验收及合格证书‘..t..一,7 标志和包装.t..二‘..‘..‘,表1化学成分的质量分数.. .,表2 化学成分的质量分数的允许偏差,表3 力学性能,JBIr 1266-2002,前言,本标准代替JB/r 1266-1993 ((25-200MW汽轮机轮盘及叶轮锻件技术条件》,本标准与JB/r 1266-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相关标准对原标,准作 了 编辑性修改:,— 对原标准4.3的表3中690, 730, 760三个强度级别的。0.2指标规定了上下限,Ob指标规定了下,限: 修 订 了部分8a,A KV,F AT50指标;,— 对原标准4.3的表3中25CrNiMoV, 34CrNi3Mo锻件的FAT5。由参考指标改为验收指标,并明确,叶轮 锻 件 的FAT 5o试验方法,— 取消酸洗检验及相关内容;,— 对原标准5.2.2的取样部位界限作了少量修改,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德阳大型铸锻件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东方汽轮机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高贤、钟杰,本标准于1972年首次发布,1985年第一次修订,1993年第二次修订,JB/1' 1266-2002,25MW-20OMW汽轮机轮盘及叶轮锻件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 准 规 定了25MW-200MW汽轮机转子轮盘及叶轮用真空处理合金钢锻件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合格证书及标志等,本标 准 适 用于25MW -2 00MW汽轮机转子轮盘及叶轮用真空处理合金钢锻件的订货、制造和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 文 件 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C 2 2 3.3^7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 /P 2 2 8 金属拉伸试验法,GB /I' 22 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f2 29-1994,e qvIS O 148:1 983),GB /T 2 3 1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JB /P 1 58 2-19% 汽轮机叶轮锻件超声波探伤方法,JB /f 8 46 8-1996 锻钢件磁粉检验方法,YB /I' 5 1 48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AS TM A 370 钢制品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和定义,3 订货要求,3.1 需方应在订货合同书或技术协议中写明采用的标准、钢号、锻件强度级别、相应技术要求、检验,项目及本标准要求以外的检验项目。锻件强度级别和钢号应在图样上按如下标注:,钢 号,锻件 强 度 级 别 x 本 标准 编 号,3.2 需方应提供标明轮缘槽根直径和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的锻件订货图样,3.3 内孔直径加60mm范围内有特殊要求时应提供内孔精加工尺寸,4 技术要求,4.1 制造工艺,4.1.1 冶炼和浇注,4.1.1., 锻件用钢应采用碱性电弧炉冶炼。经需方同意,也可采用保证质量的其他方法冶炼,4.1.1.2 在浇注前或浇注时钢水应进行真空处理,以去除有害气体,特别是氢,4.1.2 锻造,4.1.2.1 钢锭上部和下部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确保成品锻件无缩孔、疏松、严重的偏析及其他有害,缺陷,4.1.2.2 采用的锻造方法必须尽可能使整个锻件得到均匀的组织结构,锻压机应有足够的吨位,以使,锻件的整个截面锻透。锻件徽粗前,锻坯的轴向高度至少应为锻件厚度的两倍,4.1.3 热处理,4.1.3.1 锻后热处理为正火和回火,JB/C 1266-2002,4.1.3.2 锻件粗加工后进行淬火加回火的性能热处理。回火冷却速度不应大于250C/ho,4.1.4 机械加工,4.1.4.1 在性能热处理之前,应对锻件的所有表面进行粗加工,4.1.4.2 锻件的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应符合订货图样的规定,4.15 焊接,在 制 造 和包装运输过程中,锻件不允许焊接,4.2 化学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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